农药登记证号:PD20172004 |
登记证持有人:湖南农大海特农化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草甘·三氯吡 |
剂型:可湿性粉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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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效成分含量: 60%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草甘膦52% 三氯吡氧乙酸8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式 |
非耕地 |
杂草 |
90-120克/亩 |
茎叶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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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
1、本品于非耕地杂草基本出齐至旺盛初期施药 2、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。 |
产品性能:
本品为苗后茎叶处理内吸传导型除草剂,可应用于非耕地防除阔叶杂草、禾本科杂草和灌木。 |
注意事项:
1、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此标签,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。 2、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,以免产生药害。 3、用清洁软水稀释药剂,否则会降低药效。本品对金属制品有腐蚀作用,使用和贮存时应尽量使用塑料容器。 4、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5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、口罩和手套护目镜等,避免吸入药液。施药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,彻底清洗器械,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。 6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、放牧和翻地。 7、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
中毒症状: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。 不慎误服: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,不要自行引吐,携此标签送医诊治。医生洗胃时,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; 不慎吸入: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; 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: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
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种子、粮食、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
备注: |
核准日期: / |
重新核准日期: / |